有關美國的軍部,我們多在電影、新聞裡面見到,
提到 FEMA,更是陌生;早於1979年,卡達總統簽署行政法令12127號,
組 合成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聯邦緊急事及管理總署,簡稱FEMA。
經歷三里島事件、911事件,
FEMA於2003年,合併入國家安全局Depart 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以面對全方位的災難,
包括國內的恐怖襲擊、威脅國家安全的事件……
因此,war on terror反恐戰爭、Homeland Security國家安全,
卻成為其權力不斷擴大的最佳藉口。
何出此言?!
例如,跟據National Emergency Centers Establishment Act國家緊急中心成立法案H.R.645,
在全國建造FEMA集中營,以應付國家緊急狀況。
在不需要審訊下,
可隨意監禁懷疑恐佈份子外,
一旦頒佈軍法統治,便能捉拿所有異 己。
並且,2010年,總統奧巴馬簽署行政法令13528號,
配合政府及軍方的行動。
總統奧巴馬亦於2012年3月26日簽署名為「國防資源預備」
授權政府有權在國防需要或任何緊急情況下,
控制所有市民的食物、水源、交通運輸、能源、
FEMA由原先處理天災的部門,變成應付所有危機,
包括美國國土安全事故的機構。
我大費周章的提到 FEMA,
原因,很想很想告訴美國的朋友們:
你的樂土,已經變成危險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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