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軍隊 與 FEMA


 

 
 
有關美國的軍部,我們多在電影、新聞裡面見到,
提到 FEMA,更是陌生;

早於1979年,卡達總統簽署行政法令12127號,正式將所有分散的救災官方機構,
組 合成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聯邦緊急事及管理總署,簡稱FEMA。

經歷三里島事件、911事件,
FEMA於2003年,合併入國家安全局Depart 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以面對全方位的災難,
包括國內的恐怖襲擊、威脅國家安全的事件……
因此,war on terror反恐戰爭、Homeland Security國家安全,
卻成為其權力不斷擴大的最佳藉口。

何出此言?!
例如,跟據National Emergency Centers Establishment Act國家緊急中心成立法案H.R.645,
在全國建造FEMA集中營,以應付國家緊急狀況。
在不需要審訊下,
可隨意監禁懷疑恐佈份子外,
一旦頒佈軍法統治,便能捉拿所有異 己。

並且,2010年,總統奧巴馬簽署行政法令13528號,由10個州長組成州長議會 ,
配合政府及軍方的行動。

總統奧巴馬亦於2012年3月26日簽署名為「國防資源預備」行政法令136 03號,
授權政府有權在國防需要或任何緊急情況下,
控制所有市民的食物、水源、交通運輸、能源、醫藥及所有商業活動。


FEMA由原先處理天災的部門,變成應付所有危機,
包括美國國土安全事故的機構。


我大費周章的提到 FEMA,
原因,很想很想告訴美國的朋友們:
你的樂土,已經變成危險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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